《甘肃冶金》来稿要求

⑴来稿应内容真实、立论正确、推理严密、数据准确可靠、文字精练、层次分明、章节编号前后统一、标点符号规范、图表清晰。

⑵稿件字数全文(包括图表、摘要、参考文献等)一般不超过6000字。来稿务必附上中英文对照的摘要(200~300字)、关键词(5~8个)及作者单位、邮编。中文摘要保持信息完整性,使读者通过摘要便能全面了解论文的主要目的、研究方法、结果与结论及创新之处。

⑶正确使用简化字和法定计量单位,文中的公式、计算单位、符号等应按国家标准或规范书写清楚。

⑷插图、表格应规范简洁,按顺序编号并有标题。图件请用喷墨或激光打印机打印,图幅应大小适中,通栏小于16 cm、单栏小于8 cm。表格请用三线表列出。

⑸来稿题目要求简短、具体、确切,总字数应不超过30个,并尽量不使用副标题。英文题名与中文保持一致。标题及关键词不得使用缩略语、俗名、符号等。

⑹参考文献应按顺序编码排列,并在正文引用处用方括号按文献序号标注在右上角。非公开出版的文献一般不宜采用。主要作者在3名以内的,全部列出;超过3名的后面加

参考文献书写格式:期刊:[序号]作者.文献题名[标识代码].刊名.年,卷(期):起止页码;著作:[序号]作者.书名(版次)[标识代码].出版地:出版者,出版年:起止页码。文献类型标识代码:期刊[J]、专著[M]、学位论文[D]、科技报告[R]、论文集[C]、论文集析出的文献[A]、报纸[N]、专利[P]、标准[S]、联机网络[OL]。

⑺各章节标题一律用阿拉伯数字连续编号,如1、1.1、1.1.1,顶格编排,空1格接标题,正文另起一行。文中日期及数字请使用阿拉伯数字。

⑻文责自负,请勿一稿多投。来稿收到4个月内未见录用通知或刊登的,作者可自行处理。稿件一律不退,请自留底稿。涉及单位技术成果、专利、保密资料的稿件,请加盖单位公章。

⑼来稿请附作者简介(性别、年龄、民族、籍贯、最高学历学位、技术职称、毕业院校与专业、现从事专业或研究方向)、通信地址、联系电话、邮编、E-mail等。

⑽基金项目应注明项目名称和编号。国家及省部级科研基金项目产生的论文优先发表。

 

地    址:甘肃省白银市人民路19号  邮编:730900   电话传真:0943-8246643   电子信箱:gsyjbjb@163.com   


期刊信息

  • 期刊名称:甘肃冶金
  • 创办日期:1979年
  • 刊期:双月
  • ISSN:1672-4461
  • CN:62-1053/TF

主管单位

  • 甘肃省冶金有色工业协会

主办单位

  • 甘肃省金属学会
  • 西北矿冶研究院

理事单位

  • 白银有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
  • 酒泉钢铁(集团)有限责任公司
  • 兰州有色冶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
  • 甘肃土木工程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
  • 甘肃省有色金属地质勘查局
  • 甘肃省有色地质调查院
  • 兰州理工大学
  • 金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
  • 中国铝业西北铝加工分公司
  • 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兰州分公司
  • 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连城分公司
  • 甘肃省铁合金协会
  • (以上排名不分先后)